※ 引渡冤親債主 ※
 

















一、古法有云:「人生在世,正常時節,四十歲前為先天業力,四十歲後為後天果報」。
  
二、當然宗教皆是與人為善,強調「恕心」的觀念,但現今社會步伐加速,每個人往往有許多事務(名利),為了貪圖一時的方便,卻由於不當之處置,因而引發他人對自身之怨念,或他人之妒念。雖說目前肉眼看不到,但卻如影隨行,揮之不去,此種狀況,亦只有當事人自己明白,如莫名病痛、精神不濟、諸事不順、家庭不睦,人生百般阻滯不前。道場不鼓吹迷信,有病須看醫生,但如果無法得到幫助或有效改善時,是否考慮用宗教的方法,進一步探討。人生除了多積善德外,也應視狀況,渡化累世冤親債主,以減輕業障的束縛,俾使在自己的人生路途上運勢順遂。
  
三、

俗語說:前世因,今生果。今生作,來生受。宗教之因果觀念,一執深植於人心,而世人之所求,不外乎財、子、壽,而眾生祈願所求皆如意,卻不知神通不敵因果,而因果不敵業障。三世因果循環,累世因果之冤親債主,皆如影隨行的跟隨著。善信祈願若皆無法如意順心,道場建議善信,可開啟「超拔蓮座」科儀,恭請「南無大願地藏菩薩」做主,渡化善信隨身之 孤﹑夭﹑貧 冤親債主,前往西方修行。俾使善信 財、子、壽 圓滿,陰陽兩利,雙方皆大歡喜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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